安全閥 SFA 10、SFA 10H 和 SFA 15 角型安全閥是典型 的背壓式泄壓閥,特別為保護容器或其他部 件不超壓而設計。
閥門設計滿足制冷安裝嚴格的質量要求和安 全需求及其他國際等級認證要求。
在制冷系統中,推薦作為內、外部安全閥使用。 彈簧外殼關閉緊密以防止制冷劑泄漏。
閥門的進口直徑是 : - 6.8 mm(1/4 in.) SFA 10 和 SFA 10H - 13 mm (1/2 in. )SFA 15/SFA 15-50
閥門可按設定壓力訂購: - 10 ~ 27 bar(145 ~ 392 psi g) SFA 10 - 28 ~ 65 bar(406 ~ 943 psi g) SFA 10H - 10 ~ 40 bar(145 ~ 580 psi g)SFA 15/SFA 15-50
每個閥門可提供 力設定的安全閥。 TüV 壓力設定證書的標準壓。
安全閥 SFA設計參數
■ 制冷劑 - SFA 10 和 SFA 15 (CR O型圈)適用于溫度范 圍 -50℃ ~100℃(-58℉ ~212℉)的制冷劑 HCFC、HFC、R717(氨)、R744(CO2),且設定壓力 不低于飽和溫度 -30℃(-22℉)。 - SFA 10H (EPDM O型圈)僅適用于 POE 和 PAG油 的 CO2系統,溫度范圍 -50 ℃ ~ 100 ℃(-58℉ ~ 212 ℉)。 - 不建議使用于易燃碳氫化合物。欲了解更多信息, 請聯系當地丹佛斯銷售公司。 - SFA 10 和 SFA 15 (CR O型圈): - 靜態溫度 -30℃ 以下,O 型圈會變硬,閥門密封 無法得到保證;-30℃ 以上 O 型圈將變軟和功能 恢復。 - 注意 R744 (CO2)!由于正確的功能閥設定壓力 在 R744 (CO2)是 27 bar ,以確保閥門在突然緩 - 解的情況下發揮適當的功能。 靜態溫度高于 60℃ 時會降低 CR O型圈的使用 壽命,閥門需要更頻繁的維護服務。 如果閥門已解除,請參閱 SFA 10 安裝指南。
■ 壓力 壓力設定范圍: SFA 10: 10 ~ 27 bar(145 ~ 392 psi g) SFA 10H: 28 ~ 65 bar (406 ~ 943 psi g) SFA 15/SFA 15-50: 10 ~ 40 bar (145 ~ 580 psi g) 欲了解更多信息,請聯系當地丹佛斯銷售公司。 重要提示:重要 :SFA安全閥是背壓相關的安全閥 (如果背壓大于大氣壓力,閥門的開啟壓力將會 大于設定壓力 )。
■ 壓力設定 制冷系統的運行工作壓力必須至少比安全閥設 定壓力小 15% ,上游壓力損失小于閥門設定壓 力的 3% 。制冷系統的工作壓力,這將確保安全 閥激活后可以順利回座。 在某些情況下,例如震動 (必須避免 ),壓力交變 時可能會導致閥門的關閉和運行壓差增大。
SFA10、SFA10H 和SFA15角型安全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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